为进一步预防人畜共患传染病,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屠宰肉品质量安全,共同营造法治化、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,更好支持、服务企业发展,帮助企业防范重大法律风险,避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。广州市及各区农业农村部门去年向全市各区牲畜屠宰、经营企业发布了《广州市牲畜屠宰、经营企业动物防疫、质量安全及安全生产责任告知书》,重点划出了牲畜屠宰经营企业必须警惕的若干“高压线”。下面一起再来回顾都有哪些“高压线”吧。
⚠ 特别提醒,严禁以下行为
一经发现,涉事主体将面临:最高货值30倍的罚款。停业整顿。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这些行为千万不能有:
1.屠宰、经营问题动物及其产品
屠宰、经营不符合防疫规定的动物及其产品,最高罚货值30倍。责任人5年禁业。构成犯罪的终身禁业和刑事责任。
2.运输动物走非指定通道
进入广东省不经指定通道检查站查验,最高罚5万元。
3.违规输入易感动物
未经省指定通道检疫进入广东省从化无疫区,最高罚10万元。
4.屠宰运输无证动物及其产品
屠宰运输无检疫证动物及其产品,最高罚货值1倍。
5.动物运输违“证”
目的地/时间不对、证物不符,最高罚3万元。
6.运载工具不消毒
未按规定清洗运载工具,最高罚5000元。
7.违规处理病死动物
随意处置病死动物,最高罚10万元和停业整顿。
8.无台账
未建立病死动物台账,最高罚2万元。
9.瞒报动物疫情
发现动物染疫、疑似染疫未报告,未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,最高罚5万元和停业整顿。
10.散播动物疫情信息
擅自传播疫情信息,不管什么途径,最高罚3万元。
11.安全生产不作为
主要负责人未履职,最高罚10万元和停业整顿。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。
⚠特别警示:因防控不力导致屠宰经营场所发生炭疽疫情——疫点封锁20天+患病动物必须焚烧深埋+设置永久警示标志。
远离这些“高压线”,不仅仅是避免重大法律风险、重大经济损失的前提,更是抓住行业转型升级机遇的关键。请各位屠宰经营企业务必了解更多法律法规,切实履行好动物防疫、质量安全、安全生产职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