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适应动物防疫工作需要和“放管服”改革要求,并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等法律法规相衔接,农业农村部对原《乡村兽医管理办法》《执业兽医管理办法》进行修改,并将其合并修改成新的规章——《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》。一起学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及执业兽医、乡村兽医备案等新规定。